路障E447F30-447
2021-02-27 14:40:35 点击:097

第三十条 投票结束后,路障E447F30-447每个票箱应当当场密封,路障E447F30-447并于当日由监票人送回选举大会会场或者中心投票站集中,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公开核对、计算票数,做好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一条 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路障E447F30-447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选票上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路障E447F30-447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模糊无法辨认或者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部分无效。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本村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路障E447F30-447始得当选。主任、路障E447F30-447副主任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路障E447F30-447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二)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路障E447F30-447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路障E447F30-447应当在三日内对得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路障E447F30-447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